

跨境营养观察编辑部
行业研究与信息核验
欧盟重写GOS使用条件:45%不是每日上限
半乳寡糖进入欧盟更多饮料、糖果、乳清粉和蛋白产品,并不意味着所有产品都能套用同一个添加量。欧盟委员会的新规把新增用途、既有补充剂条件和婴幼儿食品类别放进一张重写后的清单。对跨境配方团队,最容易出错的不是有没有GOS,而是把按千克成品计算的比例、按份计算的摄入量和特定产品类别混成同一个数字。
一、8月10日生效:重写的是使用条件,不是重新批准GOS
【已确认事实】欧盟委员会执行条例(EU)2026/1749于2026年7月21日刊登,按条文规定在发布后第20天生效,即8月10日起直接适用于欧盟成员国。条例替换新食品联盟清单中半乳寡糖(galacto-oligosaccharide,GOS)的整条使用条件。
【法规原文】GOS此前已经列入联盟清单,可用于普通食品、食品补充剂、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特定全营养用途食品。本次变化包括两部分:一是批准扩展到一批非酒精饮料、糖果、可可和巧克力产品、乳清粉及蛋白产品;二是为与果汁、果酱、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的专门法规一致,拆分、合并或改写既有品类名称。
【编辑分析】因此,这不是“GOS首次获准入欧”,也不是所有既有用量统一上调。企业应从最终食品类别出发,逐行读取允许用途和最高使用水平;同一原料出现在补充剂、能量饮料、婴儿配方食品或乳清粉中,适用的数值、计量口径和人群条件并不相同。
【生效与适用边界】《欧盟新食品条例》(EU)2015/2283要求新食品只有在获授权并列入联盟清单后才能上市。2026/1749已经生效,但它只处理GOS新食品的允许用途和最高使用水平,不能替代食品补充剂、婴幼儿食品、标签、营养与健康声称等其他法规。
二、新增用途按成品类别分行,不能拿一个比例覆盖全部SKU
【新增用途】法规附件列明:用于调制风味饮料及甜味用途的糖浆和粉状饮料基料最高为0.250千克GOS/千克成品;乳清粉为0.250;除乳制品替代品外的蛋白产品为0.125;粉状可可饮料制剂为0.1;可可饮料和风味饮料均为0.02;可乐型饮料和咖啡饮料均为0.018。糖果则进一步分为乳制及巧克力糖果0.05、巧克力包衣糖果0.025,以及排除上述类别的其他糖果和口香糖0.1。
【计量口径】附件总表说明,除非某行明确写成每日最大量,否则数字表示每千克或每升最终食品中的GOS比例。例如0.250相当于最终成品中最高25%的GOS质量比例,并不表示消费者每日可摄入250克。配方核对必须同时保留原料规格、成品基准和单份净含量。
【既有品类重排】本次还把水果饮料与能量饮料拆成两行;把“牛奶饮料”改为“乳基饮料”;合并乳基甜点与冷冻乳制甜点;把谷物棒并入加工谷物和早餐谷物;并按婴幼儿食品框架重新组织果汁、酸奶饮料、甜点、零食和谷物食品等既有项目。重排有助于识别类别,但并不当然改变每个既有用途的最高水平。
【跨境影响】饮料基料、运动营养粉、乳清原料和糖果类产品尤其容易因产品名称相近而错配。法规团队需要确认产品在欧盟的法定类别,而不是按中文商品名或渠道叫法选行;“蛋白粉”“能量粉”“可可饮”在配方、冲调方式和最终食品形态不同的情况下,可能落入不同条目。
三、45%是补充剂配方比例,16.2克才是该行每日上限
【补充剂双层条件】附件保留两条食品补充剂条件:一般补充剂的GOS最高比例为0.333;排除婴儿和幼儿的补充剂可以达到0.450,同时注明每份5.4克、每日最多3份,合计最高16.2克GOS/日。较高的45%条件源自执行条例(EU)2021/900,并非2026年新规首次增加。
【三个数字不能互换】0.450描述的是GOS占最终补充剂成品的质量比例;5.4克对应一份产品中的GOS;16.2克对应一天三份的合计。任何一个数字都不能脱离单份规格和建议用量单独写在标签合规表中,也不能把45%转写成45克/日。
【人群限制】45%这一行明确排除婴儿和幼儿。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另有0.008的专门条目,婴幼儿谷物食品、饮料、甜点和零食也分别列出自己的最高水平。食品补充剂条件不能反向套用于婴幼儿食品,更不能因为原料相同就省略(EU)609/2013及相关配方食品要求。
【标签与声称】食品补充剂指令2002/46/EC仍负责补充剂的剂型和标签框架,营养与健康声称还受独立法规约束。新食品使用条件回答的是“该原料在何种食品、最高多少可以使用”,不等于自动获得“益生元”“改善肠道”或其他健康声称。
四、EFSA结论是拟议用途下安全,不是功效或无不适保证
【科学依据】欧洲食品安全局2025年科学意见评估的是由乳源乳糖经β-半乳糖苷酶工艺生产、主要由GOS构成的特定新食品。EFSA估算,在新增与既有食品用途同时按最高水平使用时,成年人第95百分位摄入量最高可达48.5克/日;相较仅按既有用途计算,新增用途带来的最高增幅为17%,出现在3岁至不足10岁的儿童组。
【补充剂叠加】EFSA还估算,若把食品来源的高端暴露与补充剂最高16.2克/日相加,总暴露可能达到55至65克GOS/日。评估小组认为,高量食用含GOS食品的人同时按最高量服用补充剂的情形很不可能,但这项判断不是企业可以忽略叠加暴露的理由。产品组合、单份量和目标人群仍应进入暴露评估。
【耐受边界】EFSA把GOS视为可发酵的非消化性低聚糖,并指出较高摄入可能引起腹胀、胀气或肠鸣等胃肠道不适,个体差异较大。当前没有为膳食纤维或特定纤维建立可耐受最高摄入量;因此,16.2克/日是该补充剂授权行的使用条件,不是对所有人、所有来源GOS的普遍安全上限。
【结论边界】EFSA明确其评估关注拟议条件下的安全风险,不评估任何宣称效益,也不负责认定该非消化性碳水部分是否满足欧盟标签法规中膳食纤维的全部法律定义。法规准入、安全评估、膳食纤维标示和健康声称必须分别核对。
五、执行核对清单、一级来源与风险等级
确认原料身份:核对GOS是否由联盟清单列明的乳糖酶法工艺和允许微生物来源生产,并确认干物质中GOS、乳糖、葡萄糖、灰分和蛋白质规格。
给SKU定法定类别:按欧盟最终食品身份选择条目,不用中文商品名、营销名或销售渠道代替分类判断;饮料基料、即饮饮料、乳清粉和蛋白产品分别留档。
统一计量基准:把法规中的千克/千克或千克/升比例换算到最终成品和单份净含量,记录原料纯度修正,避免把配方比例写成每日摄入量。
复核补充剂三层数字:分别记录33.3%或45%的成品比例、每份5.4克和每日最多16.2克;使用45%条件时排除婴儿和幼儿。
做组合暴露检查:评估同一目标人群从饮料、糖果、乳品、谷物和补充剂获得GOS的叠加,不把单一SKU合规直接推导为产品组合合规。
拆分婴幼儿路径:婴儿配方、较大婴儿配方、婴幼儿谷物食品、饮料和零食按各自条目及专门法规复核,不套用成人或一般补充剂条件。
审查标签与声称:使用条件不自动授权益生元、肠道健康、免疫或疾病相关表述;对GOS名称、膳食纤维标示、过敏原信息和建议用量分别形成依据。
跟踪执行文本:以8月10日版本的联盟清单为基线,持续监测后续更正、成员国执法解释和相关健康声称决定。
【主要一级来源】欧盟委员会执行条例(EU)2026/1749;EFSA关于GOS延伸用途的科学意见;截至2026年8月10日的新食品联盟清单整合文本;补充剂45%条件的(EU)2021/900;《欧盟新食品条例》(EU)2015/2283;食品补充剂指令2002/46/EC;特定人群食品法规(EU)609/2013。
【未知事项】法规没有替企业完成具体SKU分类、配方折算、成员国市场通知或健康声称审查;这些事项仍取决于最终产品、标签、销售国和实际用量。【风险等级】中。本文依据欧盟法规和EFSA科学意见解释GOS使用条件,不构成功效、法律、采购或商业承诺。


